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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怎么分?萨尔图区法院法官做客《遇事找法》现场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12 16:16:30


  9月11日晚,黑龙江卫视《遇事找法》栏目邀请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张玉法官走进演播室结合一起典型婚姻家庭案件,以案说法,现场为观众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中的相关规定,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婚姻家庭财产分割规则,依法理性维权。


  2024年初春,王先生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结识了比自己小5岁的冯女士。两人一见如故,很快坠入爱河,恋爱半年便携手步入婚姻。为让妻子更有安全感,王先生婚后主动提出在其婚前全款购买、价值百万元的房产上加上冯女士的名字。然而,新婚的甜蜜并未持续太久。婚后不到半年,双方因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异频繁争执,直至2025年6月,冯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房产的50%份额。王先生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案件的争议焦点由此产生。


  张玉受理案件后,并未急于下判,而是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她从法律规定、婚姻伦理及现实因素等方面耐心释法明理,促使双方逐步缓和对立、理性沟通。张玉向双方当事人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王先生与冯女士逐步化解矛盾,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庭签署调解协议。


  此案的圆满化解,不只是对个案权益的守护,更通过以案释法,向社会传递婚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则,引导群众在婚姻关系中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下一步,萨尔图区法院将持续坚持“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不断推进婚姻家事审判改革,努力让司法裁判既有法律之严,更有情理之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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