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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财处分须合意 调解定纷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5-08-21 10:00:08


  近日,在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友谊法庭,原告刘大娘与被告张大爷及其三名子女共同签下调解协议。这场因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引发的纠纷,最终以明确赠与合同效力、双方和解离婚落幕,法官用法律标尺丈量家庭温情,让“赠与”这件事既合法理,又留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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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大娘与张大爷是重组家庭,婚后虽无共同子女,但携手经营生活二十余年,攒下30万元共同积蓄。张大爷在未与刘大娘商量的情况下,擅自将该笔共同财产赠给自己三个子女。刘大娘得知后愤而起诉,要求确认赠与无效、返还财产,并提出离婚请求。


  庭审中,双方矛盾激烈,情绪对峙明显。“这钱是俩人共有的,凭什么他一个人说了算?这赠与不算数!”张大爷的子女则认为:“父亲有权支配自己的钱,这赠与是自愿的。”他们坚持赠与有效,拒绝返还财产。案件由此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臧同亮意识到,这起案件表面是赠与纠纷,实则是再婚家庭内部的情感裂痕与信任危机。若简单作出裁判,虽能定分止争,却难解三方积怨,甚至可能加剧家庭对立。基于此考量,臧同亮果断决定启动调解程序。调解中,臧法官紧扣“赠与合同”展开法理疏导。对张大爷释明:“赠与子女是心意,但共同财产不能单方处置,这是法律底线。”对其子女,他引导:“接受赠与要看来源是否合法,明知是共同财产却贸然受领,可能要承担返还责任。”对刘大娘,他倾听其“被排斥”的委屈:“您争的不仅是钱,更是被尊重的权利,这在赠与合同中就是‘共有人同意’的核心。”


  在多轮释法明理与情感疏导下,三方逐步缓和立场,最终接受臧同亮提出的调解方案:张大爷子女返还部分款项,纠正“无效赠与”;剩余部分经刘大娘认可,作为“双方共同合意的合法赠与”明确写入协议;同时,以此为基础签订离婚协议,理清财产分割。张大爷感慨道:“原来赠与不是想给就给,还是得守规矩。”刘大娘也释然:“这样处理,既明了法理,也留了情分。”


  “家庭赠与,情再深也不能越法;合同效力,理再足也要合规。”臧同亮案后表示。这起案件的调解,不仅明确了再婚家庭共同财产赠与的法律边界,更让当事人懂得:即便是家人间的赠与,也需以合法为基、以尊重为要。下一步,萨尔图区法院友谊法庭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情、理、法”融合解纷路径,让法治成为家庭关系的稳定器,让司法温度成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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