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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友情装修”到“法理解纷”,法官调解重筑信任之屋

发布时间:2025-06-03 09:07:54


  “我们俩这么多年的朋友,在装修上你这么糊弄我!”

  “就是看在这么多年朋友的情谊上我才给你那么多优惠,你要是不懂就别冤枉我!”


  一场本应增进友谊的装修合作,却因施工细节与材料选择引发纠纷,多年好友最终对簿公堂。近日,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铁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原告苏某与被告袁某在承办法官李鑫宇4个小时的耐心释法和温情调解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2023年初,苏某委托从事装修行业的好友袁某承包自家150平方米新房的装修工程,双方口头约定“朋友价”10万元全包。然而装修过程中,双方却因材料品牌、工程质量等问题产生争议。苏某认为袁某施工糊弄、不够尽责,袁某则反驳苏某过于“吹毛求疵”,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苏某遂提起诉讼,要求袁某返还部分装修款及违约金共计6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李鑫宇为全面掌握施工情况,他专程前往装修现场进行实地勘验。通过逐项查看水电布线、主材品牌和施工工艺等,并结合当事人口述,李鑫宇察觉到,矛盾焦点不单是工程质量问题,而在于“朋友合作”中合同约定不清与彼此期望过高——苏某未明确施工质量标准,袁某也未就材料品牌细化说明,致使误解逐步积累。

  

  李鑫宇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缓解双方情绪。在与苏某沟通时,他耐心说明司法鉴定的繁杂程序、诉讼成本以及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等问题,对其诉讼请求中明显不合理的部分进行耐心地释法明理,引导其理性调整诉求;在与袁某交流时,他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唤起其对多年友情的珍视,劝导其以诚信为本,依法履约。在法理情交融的调解下,双方逐渐放下成见,重回理性。最终一致同意按照事先约定,同时结合装修工程使用材料、完成进度等因素据实结算,由袁某返还苏某3万元装修款,纠纷圆满解决,朋友情谊得以修复。


  装修房屋时,无论是委托装修公司,还是请亲朋好友帮忙,都应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明确装修面积、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工期安排、材料品牌、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不仅有利于保障施工顺利进行,更能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力证据,避免“情义”变“争议”,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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