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建筑工地上,每天都有无数劳动者挥洒汗水,为城市的建设添砖加瓦。然而,在这看似平常的工作背后,却尝尝伴随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近日,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帮助劳动者及时获得应有赔偿,以司法温度守护劳动者的每一份付出。
2023年5月,梁某经人介绍,受雇于于某,在甲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上从事钢筋作业。这份工作虽然辛苦,却是他养家糊口的重要经济来源。然而,意外总是猝不及防。2023年6月的一天,梁某像往常一样与同事一起搬运钢筋,不知是因为钢筋过重还是地面湿滑,梁某不慎被绊倒,整个人重重地摔倒在地。同事们见状立刻将他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救治。经诊断,梁某髌骨骨折,需长期卧床休养,暂时无法工作。
事故发生后,于某先行垫付25000元医疗费用,但甲公司拒绝承担任何责任。随着治疗的推进,医疗费用不断增加,后续康复治疗也需大笔资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梁某在家人支持下,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甲公司和于某列为共同被告。经专业机构鉴定,梁某的伤情被评定为九级伤残。
庭审中,双方围绕两个核心问题展开激烈争论,一是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主体。甲公司主张,梁某是受雇于于某,与公司不存在直接劳动关系,公司无须承担责任。而于某则辩称,自己只是包工头,实际是为甲公司提供劳务,工伤保险责任应由公司承担。二是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梁某提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多项赔偿请求。但甲公司对梁某提出的赔偿数额存在异议,认为部分赔偿项目过高,不合理。
在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和双方诉求后,承办法官王丹丹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分歧明显。王丹丹向某公司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虽然梁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一定的复杂性,但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作为项目承建方,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在赔偿数额方面,王丹丹也进行了客观分析,指出梁某的部分赔偿请求合理合法,但也有一些项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随着调解的深入,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开始理性讨论赔偿问题。经过多轮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甲公司一次性赔偿梁某12万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起案件虽已落下帷幕,但它所带来的警示意义却值得我们深思。《工伤保险条列》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这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降低经营风险的重要举措。在这起案件中,如果甲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为梁某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的赔偿都可以由工伤保险进行支付,企业自身的负担也会大大减轻。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工作中务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