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体系”部署要求,萨尔图区法院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围绕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方面健全管理,治理提升案件质量。
一、做好以上率下 抓实领导责任
院党组根据18项质效指标,逐一细化分解,明晰权责,研判指标数据,坚持马上就办的原则,第一时间调整工作重点,“一把手”对重点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压实分管领导责任,严格管控审限等各审判流程和关键节点的管控,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压实部门负责人责任。审管办加强对审判运行态势的分析研判,细化办案目标,督促法官快办案、办好案。发挥好庭室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作用,对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讨。
二、聚焦主责主业 抓实工作推进
制定《诉讼案件审限管理办法二十条》及《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审判管理实行日通报、周调度、月问责。制发法官收结案日推进表55期,审判情况通报10期,各部门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通报不足、找准症结。开展未结案件专项清理行动,以长期积压案件为重点,通过集中调度、精准施策和强化责任落实,有序推进案件清理工作,大幅提升案件审理效率和整体办案质效。
三、做好全面动员 抓实考核评价
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优化考评指标,将审判质效、案件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等核心要素纳入考核范围。通过定期通报考评结果,激励干警争先进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绩效奖金发放、职务晋升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形成以考核促提升、以评价促质效的良性循环机制,有效激发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四、聚焦反向约束 抓实督导问责
召开12次审判质效工作分析会议,认真梳理、分析总结出送达周期过长、送达不到位、庭外调解时间长等制约案件效率的共性问题。启动对一年以上超期未结、发改案件的评查,对案件质量出现差错、审限绩效提高不力、当事人反映强力,由主要领导或各分管领导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案件承办人,责令立即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