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施工中安全保障义务的普法工作,近日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立足维护市民“脚下安全”,邀请相关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及社区人员参与座谈。大庆市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东安社区、安民社区、府明社区代表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王丹丹法官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频发的纠纷特点进行讲解,并强调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积极进行各种安全防护,如提示标志应当明显、醒目,足以引起他人对施工现场的注意,从而采取减速、绕行等安全应对措施。施工方应当对警示标志进行合理的维护,确保其持续存在于施工期间。
随后法官与施工单位、物业公司、社区代表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预见的危险以及如何防护等问题在座谈会上展开充分交流,代表们踊跃发言并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工作。最后,法官向到场的代表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资料并对相关条文进行解读,提示社区代表在会后应及时向居民传达安全注意内容、做好提醒注意义务,同时再次向施工代表强调应加强安全保障义务,保障施工期间居民生产生活安全。
下一步,萨尔图区法院将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共建和谐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