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潘荣涛与被执行人张艺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4)黑06 02 执470号。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潘荣涛向本院提交悬赏公告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涉案标的额:本金315052.57元、利息245048.76元、剩余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予以5万元的奖励。
	     电话:0459-6698330  
	     联系人:尹法官
	     本院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热源街9号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