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11:05:44
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
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规定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现将每名人民陪审员2024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向社会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2024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为30件。
特此公告。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0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