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丨“狗咬狗”致“人告人” 温情调解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4-02-02 09:48:28
李某养了一只法斗犬,张某养了一只柯基犬。原本以为小狗们会和谐共处,谁想到相遇以后却互看不顺眼。据李某所述,当天李某的父亲老李带自家法斗犬在车库遛弯,一个转角就碰到了张某带的柯基。本来已经错过的两条狗,不知为何,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眼倒好,柯基随即向法斗奔去,在双方主人都没来得及阻止的情况下,柯基对着法斗就是一口,咬完以后转头就跑。看着血流满面的法斗,老李拦住张某,并立即把法斗送到了宠物医院。经过宠物医生的治疗,法斗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受伤的眼睛永远失去了视力。这让李某气愤流泪,陪伴了自己八年的法斗像亲人一样,受了这么大的委屈,还花了五千多的医药费,无论如何都要讨个说法。随后李某便将张某告到了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医疗费、损失费等一系列费用一万余元。
立案庭孙寒玉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被告张某,了解相关情况。张某称,自己可以补偿李某的宠物医疗费,但是自己家的柯基也受了伤,况且赔偿金额这么高,不能接受。
眼看电话调解无法让双方放下情绪,理智面对事情,孙寒玉法官决定让双方来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来到法院后,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孙法官急忙安抚住当事人情绪,提出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
针对张某所述的自家柯基受伤的情况,张某拿出了一段现场的视频和相关照片为证。但是由于光线和角度的问题,无法判断柯基的受伤的情况。为了避免冲突升级,孙法官在对张某单独调解的时候向其释明,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确定柯基是否受伤,但法斗受伤事实及治疗费用证据充分。而且张某遛狗时未牵狗绳,应该承担对李某的赔偿责任。在法官耐心劝说下,张某同意支付法斗部分医疗费,但也希望李某做一些让步。
随后法官又单独与李某沟通,由于老李在遛狗时未牵狗绳,此次纠纷老李也有责任。李某作为法斗的主人,也需要承担一部分损失。作为狗的主人,遛狗的时候一定要牵绳,宠物的行为和人类不同,如果这次事件发生的时候,老李牵绳了,或许可以减少甚至避免伤害。李某听后,点了点头,对孙寒玉法官的话表示了理解。
在孙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于双方都未牵绳,针对这起事件,两方都有责任。最后张某同意支付李某法斗医疗费3000元。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张某当庭给付,双方握手言和。
养狗的居民一定要依照政府规定,及时给爱犬上户办证;外出遛狗请务必使用牵绳,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人群;以正确合作的积极态度承担因管理爱犬不慎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积极学习科学养犬的相关知识,为爱犬进行最基本的护理及训练,如不乱吠、不扑咬生人等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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