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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周法官的调解日记——钱少案不小

发布时间:2023-08-24 15:54:52


周法官的调解日记

  4月末,我收到了一个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通过阅读案卷,我了解到,原告的诉讼请求只有2000元,诉讼的理由是被告家里漏水对原告家的墙体造成了损害。诉讼请求的金额不大,案件的事实也比较简单明了,我想这个案件只要与原、被告好好沟通,促成双方调解应该不是难事。

  没想到,事与愿违,调解工作的进展远不如我预想中顺利,或者说,原、被告双方的态度都极其坚定,不论我与书记员如何开导劝说,一次次被挂断的电话似乎都在告诉我,这次肯定是调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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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的事实是这样的,原、被告双方是某小区楼上楼下的邻居,被告方在房屋装修期间因疫情原因停工,而后水管爆裂漏水又家中无人,导致水淹至楼下给楼下的墙体造成损害。造成损害后,原告与被告对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双方矛盾也日益突出,从友好邻里变成了“仇人”,故而诉至法院且不愿配合法院调解。除此之外,我还发现,本案的原告是一位年近70岁的老人,而本案的被告是一位刚20出头的小伙子,巨大的年龄“代沟”恐怕也是造成双方沟通失败的重要原因。

  转眼就到了五一假期,但是这个案件一直没有了结让我始终无法安心,放假期间,我和书记员也没有放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看问题,案件的金额不大,真的没必要因为一点小问题让双方今后都做不成好邻居。但是几番电话打过去,好不容易原告将诉讼请求降低为1500元,被告还是不愿意让步,调解再一次中止,我想这个案件可能还是需要通过判决的方式结案了。

  在开庭的前一天,我和书记员已经做好了开庭的准备,但是我的内心还是抱有一丝希望,想再试试,能不能再和双方沟通一下,即便不能调解成功,让双方都能抛去负面情绪、另行对待发生的问题也是好的。我给原告、被告再一次拨打了电话,没想到这一次,在我和书记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终于以赔偿金1200元达成调解。

  双方当事人都对我说:“周法官,我没想到,我们这个案子就这么一点钱,你愿意付出这么多时间和精力来促成我们调解,真的感谢您”。我想,双方当事人的感谢和认可是我和书记员这些天努力付出的最好回报,我们真的做到了,在开庭前一天将这个“钱少案不小”的案件圆满的调解结案了。


供稿人:李新  编辑:孙海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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