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院、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能优势,深化婚姻家事纠纷领域诉源治理,加强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构建和睦家庭关系,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在大庆市萨尔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法官工作室。工作室通过强化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共同债务、子女探视等问题调解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促进家事纠纷前期化解,实现在协议离婚时将婚姻家事纠纷“一揽子”解决,不留纠纷隐患,不滋生新问题。
7月25日上午,法官工作室“迎”来了一对要协议离婚的夫妻......
据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这对夫妻已经是第二次来民政局了,看来是“铁了心”想离。
男方马某与女方张某于202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不满两周岁的男孩。婚姻存续期间,马某与张某因性格及日常家庭琐事经常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日益疏离,两人于6月20日向萨尔图区民政局协议离婚。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知二人,选择协议的方式离婚,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并需要通过协商确定共同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问题。
再次来到民政局的马某与张某仍坚持离婚,可正要办理离婚协议时,马某却反悔了,不同意将孩子的抚养权给张某,原来是因为接到了父母的一通电话。
“你一定要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你要是工作忙没时间带孩子,我们替你照顾”,马某的父母在电话中说。
得知情况的张某气不打一处来,对马某大声说:“这婚咱俩要是协议离不成,就法院见,孩子的抚养权我一定会争取的,到时候你别想见孩子”。
眼见着二人马上要吵起来,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将二人带到法官工作室。当日上午坐班的孙寒玉法官了解到二人离婚的态度非常坚决,只是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有分歧,因此决定对马某和张某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
孙寒玉一方面告知马某,孩子未满两周岁,从法律上讲,是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从情理上讲,未满两周岁的孩子无论是从生理还是心理需求上,都会对母亲更有依赖性,现在张某不存在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孩子目前由张某抚养较为合适,另一方面告知张某,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即使拥有了孩子的抚养权,也要允许父亲探望孩子,而且从感情的角度讲,父母虽然分开了,但是孩子的爱不应该缺失,父母分开生活不应该分割父爱母爱。
在孙寒玉的劝说下,张某不再要求起诉离婚,二人同意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张某,马某及其父母每周可以定期探望孩子。
“感谢孙法官的调解,让我们的婚姻不是以一纸冷冰冰的判决结束,我们也没有成为‘仇人’,日后能心平气和的讨论孩子的成长问题”,张某红着眼眶说。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婚姻家事纠纷既关系到家庭的安定和睦,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萨尔图区法院将定期选派法官、法官助理到驻区民政局法官工作室坐班,为群众提供婚姻家事纠纷咨询、调解,开展法治宣传,夯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工作,努力将婚姻家事纠纷止于未诉、化于未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