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官帮我要回足额的案款,我原本以为这个钱要不回来了。”方某某说道。
2022年10月19日,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认定2019年3月2日方某某与杨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该租赁协议成立且生效,判令杨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给付方某某10200元及案件受理费。
但是,在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未给付款项并拒绝接听方某某电话。因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冠群法官团队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邮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杨某名下财产信息。在冻结杨某银行卡后,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沟通还款事宜,被执行人称卡里有多少钱就只能还多少钱,多一分钱都还不上。于是,刘冠群法官团队开始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名下其他财产线索。
与此同时,申请人方某某给刘法官打来了电话“法官,刚刚被执行人给我打电话了,卡里有多少钱我就要多少钱,剩下的要不回来我就放弃吧,算我自己倒霉,你们也不容易。”方某某不同寻常的态度让刘法官察觉到不正常,经过与方某某进行了详细的沟通了解后得知,杨某在电话里与方某某进行争吵,声称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方某某应该预见到他给不起房租的情形,在他违约的第一个月就应该终止租赁协议,而不是容留他继续租住,欠的房租钱有一半是方某某自身的原因。杨某的说辞让方某某对自身的行为产生疑惑,误认为自己在这场官司中确实存在不当之处,产生了让步心理。
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刘法官没有立刻答应方某某的请求,而是对方某某进行释法明理,阐明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告知申请人执行团队仍在继续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经调查,刘法官团队发现杨某某银行卡在冻结前后金额出入较大,遂决定前往被执行人该银行卡账户开户行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卡收支明细,在银行工作人员协助下,发现杨某在该银行自助机器上变更银行卡的行为,遂查找旧卡余额、新卡卡号及换卡日期,最终将案款足额支付给申请人。
在收到足额案款后,申请人接连表示感谢,并激动地表示:“是刘法官一步步的执行工作给我带来了希望,也让我对构建新的租赁关系充满信心和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