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张大为法官吗?我是李某,我要还钱……”
如此主动要求还钱的被执行人并不多见,毕竟如今的执行措施力度之大,让“老赖”无所遁形。但对方说出的名字,却让法官非常迷茫,在脑海中思索半天也记不起来到底是哪个案子。
经过网络查询,办案组才发现,这是一起十多年前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申请人将车辆放在被执行人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不想维修厂发生火灾,导致申请人的爱车被烧毁。
经过审判后,被执行人表示无法一次性全部偿还案款,希望可以按月分期还款,每月固定日期还给申请人2000元。
但据电话里的被执行人自述,自2014年后就再未进行过还款,自己也搬过家更换过手机号,去到南方开始打工,违背了当初的还款计划,所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些年无法进行高消费,火车飞机出行也处处受到限制,近期因为孩子要考大学,并且自己也打算做生意,需要进行信用贷款。而“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不但影响自己的孩子进行升学,也影响自己的贷款信用,让自己的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
但是由于案件年代过早,本该归还的4万元案款已翻了将近一倍之多,李某表示不想偿还如此高昂的迟延履行利息,希望可以和申请人商量减免掉利息。
张大为也对李某进行了耐心劝导,并为他讲解这其中的法律条文、利害关系,欠款已经拖了如此之久,利息属于对申请人的合理赔偿。李某在法律执行措施的重压以及法官苦口婆心的劝导下,终于同意偿还拖欠申请执行人的全部案款及这十几年间的利息。
终于,在一个上午,双方一同来到了萨尔图区法院法官接待室,商讨起这件多年前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具体赔偿方式,李某首先对拖欠申请人欠款十余年的做法进行了道歉。由于赔偿款拖欠十余年,其迟延履行利息已超过赔偿本金,申请人接受了李某的道歉,也同意自愿放弃一部分。
该案终于在双方都满意的情况下结束执行,办案组立即将相应的失信措施屏蔽掉,后续也向李某回访询问是否还对其子女升学以及本人进行信贷有影响,在得知一切顺利之后,办案组也是长舒了一口气。
执行阶段不该只有冷冰冰的执行措施,也更要有人性化参与其中。要努力让每一个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能感叹于司法程序严谨严格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法律中的人性与温情。在给予犯错误的人进行惩戒的同时,也应在其改正错误后,给其恢复正常生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