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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工作落实年|老有所难 法有所应——法官上门提供“零距离”服务

发布时间:2023-04-19 14:24:30



    在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中,萨尔图区法院认真落实“纵向争晋位、横向争站位、工作中创品牌”的工作要求,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于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由当事人“出家门”变法官“进家门”,力争通过人性化的司法便民举措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和期待。

    当事人王姥姥年近80岁,行动不便,老伴去年去世以后,王姥姥心里十分悲痛。老两口名下有一套房子,因王姥姥的女儿先于老伴去世,其外孙小李享有房屋的代位继承权,为了让王姥姥能踏实开心的度过晚年,小李便主动提出,将过世姥爷的房子份额留给姥姥。

    小李来到萨尔图区法院进行咨询。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案庭决定为王姥姥的事情开辟快立快审绿色通道,立案窗口当即立案,并将相关情况告知承办法官孙寒玉。刚刚结束了一上午庭审的孙寒玉了解情况后,立刻查阅卷宗,确定证据齐全后,给小李打电话确定下午有时间开庭,但是王姥姥行动不便,孙寒玉当即决定下午去王姥姥家中进行调解确认。

    来到家中后,王姥姥谈起老伴的去世,不禁又湿润了眼眶,孙寒玉也不时地进行安慰,外孙子小李见状也对王姥姥说:“姥姥,你看,为了咱们的案子,法官都来家里给开庭了,你别难受了,法官这么配合咱们,咱们也得配合法官”。

    因小李自愿放弃继承该房屋,孙寒玉当即制作调解笔录和调解书,调解书立即生效。

    “感谢你们啊,为我这个老太太的事专门跑一趟,给你们添麻烦了”,王姥姥握着孙寒玉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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