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救救我吧,我现在等着这笔钱救命呢,精神上也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早上刚来到办公室的王丹丹法官就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事情要从一起案子说起......
原告王某与被告朱某于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恋爱期间被告朱某驾驶车辆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赔付修车款,于是向案外人张某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被告朱某请求原告王某先行向案外人张某偿还该2万元借款。正处于热恋期的王某认为两人早晚会结婚,终究是一家人,于是立即与案外人张某取得联系并代被告朱某偿还借款。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原告王某为被告朱某偿还债务后不久,王某因确诊恶性肿瘤住院。王某住院期间,朱某与他人建立了恋爱关系。王某得知后立即与朱某分手,与精神上受到的打击相比,解决病痛的折磨是当务之急,于是要求朱某返还王某代为偿还的借款。被告朱某以拉黑、删除原告王某微信以及其他方式拖延还款,王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王丹丹法官接到案件后,尝试着与被告朱某沟通调解,被告朱某表现出不配合的态度。考虑到原告的病情不适宜在调解上再浪费过多的时间,王丹丹团队立即依照法定程序向被告朱某送达了起诉状、传票、举证通知书。开庭当日,被告朱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庭审,案件缺席审理。
法院审理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本案应认定为无因管理纠纷。无因管理指的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被告朱某向案外人张某借款,理应由朱某向张某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王某代替被告朱某还款的行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代为归还借款是为了被告朱某的利益,对朱某应当履行的还款义务进行管理。因此,原告王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双方也就形成了无因管理之债,被告朱某依法应当向原告王某返还清偿的债务。
“法官,我今天接到判决书了,谢谢法官作出的公正判决......”
“不用谢,依法办案是我们的职责,你要放宽心态,好好配合治疗。”
法官提醒
在选择伴侣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尤其注意最好不要有大额款项的往来,以免发生财产纠纷后“赔了夫人又折兵”。如果确有金钱往来,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及单据,以备日后发生纠纷时“有理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