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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从“拼拼凑凑”到“顺利执结”,为法官的“人性化”执行点赞

发布时间:2023-02-06 09:59:21


  一日下午,一辆大众牌小汽车停在了万达广场的路边,一名乘客下车后,车辆旋即被执法人员拦下

  “你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罚款两万元…”

  当日,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向郭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法司机郭某拒不缴纳罚款,超过十五日后加处罚款两万元,并向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几个月后,萨尔图区法院行政裁定书生效,郭某案开始立案执行。



   案件分到办案组后,承办法官张大为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郭某,但郭某听说来电是法院后态度敷衍,用不耐烦的语气答应着自己会处理,却不说自己何时缴纳罚款、怎样缴纳罚款。未等法官对他阐明利害,郭某就匆忙挂断了电话。随后无论法官怎么拨打郭某电话,对面都是忙音或关机,无奈写在了办案组每一个人的脸上。甚至到该案结案之前,都再未联系上郭某。


   对于不愿配合的被执行人,办案组依法对郭某进行了限制高消费,查询并冻结了郭某名下的资金。经银行反馈郭某名下有几笔零星的小额活期存款和一笔定期大额存款——定期5年、金额10万。由于案件标的仅为四万元,郭某名下的10万元存款虽满足了该案件标的额,但如果直接扣划定期存款,会使定期存单失效,让郭某损失大量利息和时间成本。



   为了维护被执行人在案件之外的权益,办案组又反复查询被执行人郭某在其他银行及网络上的小额存款,努力在不执行郭某定期大额存单的前提下凑够案件标的金额。经过努力,办案组陆陆续续发现并扣划了郭某名下存于三、四家银行的资金,留住了郭某10万元的大额定期存单,该案件也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也许有人会问,郭某本就已经违法在先,法院在合法范围内执行其名下财产都属于正常程序,何必大费周折,为被执行人考虑这么多呢?



  法官说


   虽然郭某的违法行为在先,在法律的限度内理应要受到处罚,但在法律的限度外,也应受到人性关怀。办案组的一系列努力不仅执行了郭某的罚款,同时也最大程度地保护了他案外的个人利益。


   虽然自始至终,郭某只接过一通电话,办案组也不清楚他知不知道这次案件的执行过程,但人性化执法依然是人民法院要坚持的执法方式。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法律中的关怀与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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