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三处伤残,最严重一处被鉴定为四级伤残,而肇事方只承保了车辆的交强险,保险限额无法赔付全部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事故,双方争议较大,情绪激动。事故发生后,大庆市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交通调解委员会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意向,赔偿金总额高达140余万元。
王某的爱人非常担心:如此高额的赔偿,如果对方反悔不履行协议,或没有能力偿还该怎么办,难道还要进行诉讼吗?
就在此时,萨尔图区法院与交通调解委员会的协调联动机制就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经过提前沟通,兰青法官办案团队于双方正式签订调解协议前抵达“道交事故巡回法庭”,依托非诉衔接机制,开启“快速通道”,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为当事人进行现场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法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
案件司法确认后,肇事方无力偿还全部赔偿款,将其唯一的住房进行了变卖,又在亲朋好友处东拼西凑,终于将全部赔偿款凑齐,一并交付给了王某的爱人,双方的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收到赔偿款的王某及其爱人十分激动,11月1日,王某的爱人专程将一面写着“情系百姓,公正执法,伸张正义,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兰青法官的手中,由衷感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优质、高效、便民的一站式服务,对法院这种“耗时短、手续少、全免费、真便民”的纠纷解决途径及办案团队的敬业奉献给予了高度肯定。
解决千家事,温暖万人心。在专业调解、多元解纷等多方面融合推动下,萨尔图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零费用、耗时短、手续少高效解纷的“快车道”。下一步将紧紧依托源头减量、服务增效、管理提质、改革促优,不断完善充实调解力量,止纠纷于未发,化纠纷于诉前,为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