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决执行难,需要带着“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的为民心,踏出“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执行脚步,拿出“不待扬鞭自奋蹄”的拼劲。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既始终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高压态势,又让当事人感受到执行攻坚的力度,体会到司法为民的温度。
下面,小编就来为您讲一讲,来自萨尔图区法院的3个执行小故事。
不以标的大小“论英雄” 小额案件执行不敷衍
最近萨尔图区法院接收了这样一批案件。胡某、韩某合伙经营的某火锅店,开业即推出储值活动,储值500元即可根据活动力度消费3-5次不等,只记次数不计额。于是,如此优惠的充值活动加上服务员的热情服务和大力推销,几乎来店消费的所有消费者都办理了储值卡。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多久,火锅店停业,火锅店的工商登记也已注销,消费者与胡某、韩某商议退回钱款多次无果,无奈纷纷将胡某、韩某诉至本院,本院判决胡某、韩某返还消费者钱款,但判决生效后二人也未返还,消费者们见索要无果,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陆陆续续分到了陈庆强法官手中。陈庆强法官在分案后立即对胡某、韩某名下账户提起网络查控,网络查控结果为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陈庆强法官见状多方寻找被执行人联系方式,最终拨通了胡某的电话。胡某接到电话后表示其将与韩某协商还款事宜后随即挂断电话,后陈庆强法官多次拨打胡某电话其均未接听,韩某也一直联系不上,加之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遂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
后经多名申请人告知,韩某、胡某在安达市重新开了一家火锅店,该火锅店再次推出同样的储值活动吸引消费者办理储值卡。陈庆强法官知道,若不尽快执行,打击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让被执行人知道欠款“赖不掉”,储值款无法追回的消费者将越来越多。
虽然这批案件的执行标的大多为几百元,但加在一起也超万元,考虑到疫情期间来去安达市找人不便,陈庆强法官决定先在大庆市寻找可供执行财产,用“笨方法”进行传统查控,即逐家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流水,并同步查询被执行人房屋、车辆、证券、保险……经过半个月的传统查控,陈庆强法官敏锐的发现被执行人韩某名下一个银行账户每年都会进款两万元左右,但却无法查看到打款人信息。考虑到韩某无工作单位也未到退休年龄,陈庆强法官推测其名下有分红型理财类产品,于是决定从保险公司查起。
幸运的是,这次的传统查控“首战告捷”,陈庆强法官在前往第一家保险公司时就查询到韩某名下的分红类保险,分红金额与银行卡内进款金额及日期完全一致,但该分红类保险剩余19000余元,需一次性扣划至法院账户,不可扣划其中部分资金,而进入执行阶段的所有案件金额总计仅15000余元。陈庆强法官马上将这一情况上报至执行局长沙巍,沙巍及其重视该批案件,经过研究决定为火锅店消费者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加快执行案件立案。很快,该批案件执行标的达到了19000余元,陈庆强法官也终于将分红保险的剩余款扣划至萨尔图区法院账户并组织发放。
拿到案款的案件申请人高兴地说:“钱不多,但是想起来多次协商还打了官司,自己的钱却拿不回来真的很委屈。感谢萨尔图区法院,感谢执行局沙巍局长和陈庆强法官,从你们身上看到了执行的温度与力度,谢谢你们一路为人民财产保驾护航。”
斗智斗勇 规避执行无处藏
2018年,被告刘某、纪某二人以买车为由向原告张某借款20元万元,到了还款期限,被告刘某、纪某却一直未能偿还,无奈之下申请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刘某、纪某支付拖欠的借款。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纪某没有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驰法官接手案件后,争分夺秒地对被执行人刘某、纪某进行了总对总查询,经过反馈后,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纪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张驰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拘传被执行人二人。
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刘某、纪某交代,二人名下虽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是在第三方黑龙江省某公司有到期债权,执行干警核实后,立即赶往第三方公司所在地,找到该公司负责人,据该负责人称,被执行人刘某、纪某在该公司享有到期债权,且债权金额足以偿还案涉标的,随即张驰法官向该第三人公司送达了第三人履行债务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向该公司释法明理,如有异议自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十五日后逾期不履行又不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
随着期限临近,案外人第三方却玩起了“躲猫猫”,每次张驰法官与其沟通后,第三方表示马上汇款、单位停电等等诸多理由一直未履行。张驰法官凭借工作经验察觉出第三方缺少履行主观性,经过查询,案外人第三人在其他法院存在经济纠纷,极有可能被立案执行。待期限届满后,张驰法官裁定在被执行人刘某、纪某享有到期债权范围内执行第三方财产,通过执行系统查询到第三方在某银行账户内存款足以执行,随即执行干警对该账户进行扣划,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限高消费”治“老赖” 主动现身求还钱
“法官,我想还钱,被执行人的身份压得我喘不上气了”,被执行人于某与执行法官吕春辉在电话中对法官说出了真心话。
事情还是需要从七年以前说起。王某因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判决,于某偿还修车费用等合计5483元。判决生效后,可是王某却根本没有收到一分钱,无奈之下,王某向萨尔图法院申请执行。
但经过执行法官线上线下财产查询后均未发现被执行人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肇事的机动车辆也并非登记在于某名下,执行法官遂将被执行人于某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六年时间过去了,在2022年5月的某一天,执行局吕春辉法官的办公室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被执行人于某主动联系到了法院,心急如焚地说:“法官,我想把欠王某的钱还了,这些年被执行人的身份和限制高消费令压得我喘不上气,我都没法正常生活了,做买卖、买房贷款都办不下来,我不想因为这点小钱因小失大,请法官帮帮我”。
“原来如此,你如果早点履行法律义务,就不会被列为“老赖”了,也不会贷不到款啊”,吕春辉法官语重心长的说。
放下电话后,吕春辉法官马上联系王某。因为年代已久,王某留在法院的联系方式早已成为空号,寻找申请人王某迫在眉睫。
吕春辉法官突然想到,曾听到被执行人于某提起过王某可能是油田单位的一名员工,根据这一线索吕春辉法官带领团队前往油田社保中心用王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查询,果真查询到了王某现在的所在单位,于是办案团队第一时间来到王某单位找到了王某,向他说明了来由并转述了被执行人于某的诉求。
“我真没想到这么多年之后钱还能要回来,我本来都已经放弃了,感谢法院,感谢执行干警”,王某惊喜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