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存高远 行之有“效” 发布时间:2022-04-05 14:17:30
年初以来,萨尔图区法院紧紧围绕进位争先,争排头工作目标,以“开局即领跑,起步就冲刺”的劲头,紧密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案件质量提升年”“争先创优年”活动,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创新“三三机制”,探索构建多元多层次的审判管理格局,努力加强审判机制和审判能力建设,全力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呈现高质高效、良性循环的有利态势。
2022年1-3月,收案3314件,同期相比多556件,旧存案件718件,结案3123件,综合结案率77.46%,同期相比上升29.41个百分点,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二位,案件结收比94.24%,排名第一位。
一、“三个强化”强管理,牢牢抓住审判管理工作的“关键点”
(一)强化层级管理。院长、副院长对审判流程宏观管理,审管办全程管理,各庭室、具体承办人微观管理,明确了各个管理主体的职责,突出了审管办的管理枢纽地位,形成权责清晰、分工配合的流程管理体系。每月定期召开全体员额法官参加的质效推进会,召开3次质效推进会,形成审判管理各类专项通报共16期,对本月部门及法官的司法公开、流程数据、收结案、审限管理、发改等审判管理数据列表排名、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分析评估、给予指导。审管办安排专人每天对案件进行网上巡查,通过内网、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提示预警,督促整改。
(二)强化流程管理。紧盯省市法院确定的核心指标,加强审判管理部门对审判、执行业务指标的动态监管,实行日跟踪、周通报、月调度、季分析和“超6个月未审结案件”预警机制,对排名靠后的法官由院领导进行调度和约谈。严格执行审限变更管理和审批制度,细化审限变更流程,审核关口前移,对各节点进行重点监督和管控,在排期、送达、合议等节点上,严格时间上限。规范审批手续和审批路径,简易程序变普通程序或审限延期必须层报一把手批准,防止随意延长、扣除审限和隐形超审限情况的发生。强化流程节点监管收效明显,案件平均审限由34.9天缩减到24.5天。
(三)强化考核评比。把审判管理和法官业绩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以完善法官审判业绩岗位责任制为突破口,量化法官考评结果并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法官评定等次、兑现奖惩、评先授奖、提职晋级的主要依据。通过指标导向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法官自觉参与审判管理,不断追求审判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积极性。同时,通过法官审判业绩岗位目标管理奖优罚懒,并加强考评结果的公开透明和及时反馈,充分使法官审判业绩评价发挥其应有的管理性职能,真正形成多干、快干、干好就是与少干、慢干、干差不一样的局面。
二、“三个推进”求突破,努力打造案件提质增效的“可为点”
(一)推进能力提升。全面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的各项部署要求,对照增强“八种本领”、提高“七种能力”要求,加强理论学习研讨,不断提高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能力,将“讲政治”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善于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破解难题;持续拓展“基本业务+”建设,强化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裁判说理的基本功;提升审委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能力和水平;树牢“调研是更高层次审判”理念,打造一批高层次、专家型法官。
(二)推进繁简分流。推动外部分流过滤,坚持将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挺在前面,建立“诉前过滤-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分层推进的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借助多元解纷力量,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高效化解纠纷。由员额法官担任程序分流员,规范繁简案件识别标准,决定案件的对外分流及内部分层审理,审批程序间的衔接和转换,使程序分流员成为繁简分流工作的“节拍器”和“指挥塔”。按照“1+1+1”比例建立6个快审团队,集中审理简单案件,第一季度,快审团队共审结案件804件,人均办理案件134件,占民商事结案67.7%。通过简案“快车道”跑出快审“加速度”。
(三)推进执行创新。落实立审执兼顾原则,做好加强保全力度、先予执行、裁判文书制作、诉讼调解、法官释法明理5篇文章,切实兑现胜诉权益;优化执行集约化改革,推行“1+X”办案模式,对涉企案件、同一被执行人案件、同一申请执行人案件、多重关联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等统筹安排、统一执行;依托科技手段,运用执行指挥系统,开展案件指挥、远程会商、信息公开、信访接谈等工作,加强流程节点管控,规范提高执行质效;规范执行强制措施实施、执行案款发放、终本程序适用等工作,大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第一季度,共执结案件1406件,人均执结案件175件,执行结案率81.27%,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位。
三、“三个严格”严治理,全力解决影响案件质效的“症结点”
(一)严格质量评查。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完善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标准,逐步形成了以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为基础,以裁判文书评查、发改案件评查、信访案件评查、长期未结案件评查为补充的“3+4”评查模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一季度,共开展评查活动3次,评查信访案件17件,评查发改案件89件。评查坚持发现问题与总结经验相结合、评优与评差相结合,评查结果全部纳入法官审判执行业绩档案,作为评价法官业绩的依据。开展研究性评查,加强质评结果运用,采取定期通报、点评讲评、专题报告、奖惩激励等一系列措施。
(二)严格积案清理。依照“定责任人员、定审理方案、定结案时限、定督办领导”的要求,进行清单化管理。紧盯长期未结案件,逐案梳理未结原因,制定清理计划,将长期未结案件界定期限前移,建立超过六个月未结案件台账,时时更新跟进,防止边清边积。加强督促催办,对积案较多的法官由庭长协助,逐案制定清案措施、结案时限。审判委员会定期听取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汇报,组织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评查,对清理进度缓慢的责任人员及时约谈督促。第一季度,共审结2021年旧存案件448件,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占比0.09%,成效明显。
(三)严格作风整治。扎实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避免顽瘴痼疾反弹回潮。全面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聚焦“能力作风建设年”方案中9个方面28个问题,全面整治推诿扯皮不作为、违反规律乱作为、装模作样假作为等问题。加强司法廉政建设,抓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人民法院法官违纪违法退额管理规定(试行)》学习,抓好干警八小时外的管理和年轻干警的监督管理,确保人不出事、案不出错目标的实现。实施正向引领激励行动,年初,组织全院干警召开2021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对1个集体41名干警进行表彰,铁人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激励和引导全院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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