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生活不顺因“狐仙附体”?“大师”也难逃法网! 发布时间:2022-03-11 15:07:15
行骗者年纪轻轻不学无术
伪装成“大师”
称能为人请神送仙 避祸免灾
被骗者付了钱后
发现好运并没有降临
这才大呼上当
好在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这位伪装的“大师”
因诈骗罪被法院判了刑
看风水、驱鬼神,民间“大师”的故事充满了迷信色彩,下降头、狐仙上身、改运势......一个个玄之又玄的说法巧妙迎合被害人心理,“信徒”们将希望倾注在“大师”身上,自觉送上财物,期待“逆天改命”。到头来,自身“灾星”未破,还落得钱财被骗的结局。
萨尔图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利用封建迷信心理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周某先后从多人手中骗取钱财达8万余元,案发后被依法惩处!
被告人周某1987年出生,在萨尔图区某小区经营佛堂,经营佛堂期间,却大搞封建迷信,以“大师”自居,利用封建迷信骗人钱财。
2017年8月,被告人周某称从被害人王某身上看到了狐仙附体,以需要做法事消除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近5万元。得逞后,被告人周某胆子越来越大,于2017年9月至10月,在佛店内以算命消灾的手段多次对被害人张某实施诈骗,张某共被诈骗人民币1万余元,于2017年10月,在佛店内以算命消灾、立堂口等封建迷信手段对被害人马某实施诈骗3次,共计人民币13700元。
钱付了,“大师”法事也做了,期待的“改运”并未降临,被害人才幡然醒悟,先后报警。
至此,“大师”的行骗路走到了尽头,自己也落入了法网。
萨尔图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和适用法律正确,予以支持。被告人周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可依法适用缓刑,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看来,“大师”是遇上“终结者”了!
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用科学的眼光看待世界,然而仍有小部分人存有迷信心理,妄图通过求神请仙的方式为自己消灾祈福,这就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幸福生活是努力奋斗创造出来的,财富是通过努力工作获得的,生病就去医院,失败了就总结原因继续加油。总之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要相信科学,永远不要将希望寄托在封建迷信上,更不要相信什么所谓的“大师”,对于“做法事、改运程,人生即将开挂”等话术,要时刻保持理性和警醒,树立尊崇科学思想,自觉抵制封建迷信行为,改变投机取巧心态,认真工作生活提升自我。
事在人为
休言万般皆是命
路由人走
努力拼搏终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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