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七天拿到100万!执行按下“快捷”键 法院干警获点赞 发布时间:2022-01-28 09:24:13
该案要从2016年说起。江苏省某公司与大庆市某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大庆市某公司将位于萨尔图区奥林匹克路某小区的工程发包给江苏省某公司。后江苏省某公司将案涉工程交由申请执行人王某施工,王某为工程的实际施工人。王某施工完毕后,将工程交付给大庆市某公司,并由该公司使用至今。后王某与江苏省某公司签订结算协议,工程总价款为1300余万元,江苏省某公司已向王某支付1100余万元,有100余万元未给付。
经王某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之下,将江苏省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给付欠付的工程款。
审理后,法院认为,王某作为实际施工人有权主张相应的权利,根据结算协议,双方对欠款无异议,江苏省某公司应当向原告王某支付剩余100余万元工程款。
判决生效后,江苏省某公司未还款,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由执行局张驰法官承办。由于被执行企业远在江苏,案件分到张驰法官手上后,为快速掌握被执行单位的财产状况,张驰法官及其办案团队立即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方式,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另一方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希望提供财产线索,最终发现江苏省某公司与第三方有未结工程款。为防止被执行企业转移财产,办案团队第一时间前去冻结并提取被执行人在第三方的案款。
这起执行案件自立案至结案,案件执行周期仅一周,王某依法获得100余万元工程款。
日前,王某给张驰法官送来一面写着“廉洁公正高效执行 正气浩然司法楷模”的锦旗,表达对张驰法官高效执行的感激之情。
“没想到一周内就拿到钱,钱拿到的速度有多快,咱们工作人员就有多辛苦,感谢你们呀,你们的执行效率让人佩服”,申请执行人王某感激的对张驰法官说到。
一面锦旗讲述一个故事。锦旗虽轻,却承载着群众对法院、法官及执行团队工作的认可,言语无华,却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高效执行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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