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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调解化纠纷 提升质效减诉累

发布时间:2020-09-23 14:35:16


    为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萨尔图区法院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妥善利用诉前、诉中调解解决纠纷,推进从追求“案结”到“案了、事了、人和”的转型。

    近日,萨尔图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诉讼纠纷案件,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同时帮助双方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经过

    某建筑安装公司因某塑钢门窗厂加工承揽的钢制防盗门存在质量问题,与其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要求某塑钢门窗厂返还购门款32000元,并支付违约金3200元。

    原告方申请对该批防盗门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机构表示需交纳60000余元的费用。办案法官韩涛意识到,相对于本案的诉讼标的,60000余元的鉴定费过高,如果继续坚持鉴定,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且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为更好、更快地帮助当事人维护权益,结合现实情况深思熟虑后,韩涛决定尽力调解。

    办案法官韩涛

    韩涛决定首先安抚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然后再让他们进行面对面的协商。他从经济、时间成本等方面入手,综合分析案情,分别向原、被告双方详细释明了案件的诉讼风险,从减轻诉累、提高效率等角度劝说双方当事人理性认识案件。随后,韩涛将调解重点放在了被告方处。他站在被告人的立场,帮助其对案件进行利害分析。经过多次沟通和耐心劝解,被告方表示同意与原告进行和解。

    在前期法官大量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本着冷静的态度,对赔偿金额进行了协商,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当场将赔偿款给付原告,原告向被告出具了收条,同时撤回了起诉,案件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并向法官表达了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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