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网线、一台电脑,身处两地的双方当事人出现在了同一法庭上。4月21日下午14时,萨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宋旭明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原告大庆某建筑安装公司于2010年7月22日与大庆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防水工程协议,被告将屋面防水维修工程交由原告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被告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后由于住宅及商服漏雨,造成小区部分住户财产损失及被告催要物业费困难,被告因此拒付剩余工程款,故诉至本院。
因现正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宋旭明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沟通,但由于双方对于给付数争议较大调解不成,该案定于2020年4月21日下年14时第二次开庭进行审理。鉴于目前防控形势需要,萨区法院第一时间出台了防护要求。根据防护要求,在开庭前二日,宋旭明法官与双方委托代理人进行了沟通,详细询问了双方拟出庭入员的户籍地及近期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当得知原告证人中有一人户籍地为哈市某县,且被告代理人近期与中风险地区回庆人员(该人已被集中隔离)有过密切接触后的情况后,为了其他当事人的安全,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宋旭明法官决定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庭审。
庭审中,原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委托代理人及二位证人采取线上方式参与整个庭审。庭审进行了四个半小时,各环节有序进行,程序完整规范,画面清晰流畅,音质清楚洪亮,表述意见均未受到距离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双方当事人对远程开庭均很满意。
疫情期间这场“特别的”庭审既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又打破了传统的到堂庭审模式,解锁网上开庭的新模式,有效的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减少了诉讼成本。庭审结束后原告代理人说:“感谢审判长为我们组织了这一次特别的庭审,我还是第一次参加线上庭审,之前还担心由于疫情不能按期开庭,案子还得拖个几个月,但没想到能按期开庭,真的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