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人民陪审员的“换届”年,许多新任的人民陪审员走上这一既陌生,又熟悉的岗位。
说陌生,是因为走上法庭,和审判长平起平坐,参与司法审判,都是第一次,不知自己在法庭上该不该说话,说什么合适,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
说熟悉,一些来自街道的干部,几乎每天都与行家万户联系,处理各种繁杂的家庭纠纷,调解,成了他们非常得心应手的工作,所以,对于法庭上的民事纠纷的调解,是个熟活。
如何把陌生变得了解,把熟悉变得纯熟,这是摆在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前的首要问题。
首先,对于司法审判来说,学习并熟练运用法律法规,是必要的条件之一。如果只做个外行,虽然坐在审判台后,你也云里雾里,不知所云,造成的后果只能是陪而不审,成为一个活摆设。这也就失去了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辅助作用。
其次,要定准自己的位置。许多人民陪审员都觉得陪审员法中,都说我与审判人员有同等的权利。那么,我就和审判长一样,可以像审判长一样随意向原、被告发问。事儿是不假,但曲解了国家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初衷。
在《人民陪审员法》第一条就这样规定:“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也就是说人民陪审员的角色,是为原、被告利益服务的,这就需要我们站在原、被告的角度看问题、想问题,在庭审中更好地伸张原被的权利,维护好他们的权益,更好地在司法实践中体现公平正义。
只有了解了这些,你才会知道自己的责任和角色,从而在法庭上,配合好法官的工作,找到原被告矛盾的集中点,从而发挥自己调解的长处,让一些矛盾、纠纷,通过自身的努力,在法律的框架下,达到原被告双方的满意。
掌握人民陪审员的“生”与“熟”,是一个人民陪审员由稚嫩发展成熟的一个标志,参与司法审判实践,成行家,善调解,重参与,匡正义,与法官一道努力使每一个案件都能体现公平正义,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不但是每一个法官的责任担当,更是每一名人民陪审员的神圣使命。还是那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作者单位:大庆晚报民生新闻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1335959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