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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萨区法院院长、常务副院长带头审理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4-29 15:19:07








    4月28日,萨区法院院长刘俊担任审判长,常务副院长周立新、刑庭审判员柳玉才组成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姜某某、李某某、魏某某、马某某、阮某、颜某某、贾某某涉嫌诈骗、非法拘禁犯罪一案。扫黑办、各政法单位的有关领导和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及社会群众旁听了庭审。

    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5年,被告人姜某某纠集李某某、魏某某、卢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大庆市萨尔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将被害人介绍至放款人处签订虚假高额借条,以收取中介费等名义骗取钱款,造成被害人巨大经济损失,并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实施诈骗、非法拘禁犯罪,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工作、生活,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中,在合议庭的指挥和引导下,控辩双方围绕证据和争议焦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萨区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成为常态。此次由院长带头审理涉恶案件,与常务副院长共同组成合议庭,充分体现了萨区法院党组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神圣使命感,不仅带动了全院法官的办案热情,增强了全院干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也彰显了萨区法院勇于担当、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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