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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尔图区法院公开审理李某某等十一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

发布时间:2019-04-17 16:27:40






    4月17日,萨尔图区人民法院院长刘俊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某等十一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犯罪一案,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扫黑办和各政法单位的有关领导和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及社会群众旁听了庭审。

    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某伙同他人在大庆市萨尔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岗区等地多次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其为首要分子,袁某某、于某某、姜某某为骨干,崔某、张某某、宋某某、杜某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袁某某按照李某某指示负责实施具体“套路贷”犯罪活动,指挥崔某、张某某、宋某某、杜某某等人暴力讨债、虚假诉讼;于某某负责联系法院,快速办理虚假债权诉讼,姜某某负责提供部分放贷资金,及法律咨询规避法律风险。

    该集团以向被害人提供借款的方式,通过高额多倍打借条、将房产车辆作为抵押、查封被害人房产、冻结被害人工资卡,并采用看管、跟随、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犯罪,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生产生活,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中,在合议庭的指挥和引导下,控辩双方围绕证据和争议焦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刘俊院长以身作则,积极带头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不仅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同时也鼓舞了我院干警的士气。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萨尔图区法院实现了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院长带头主审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战斗队的作用,依法、准确、及时、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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