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复杂的占有物返还纠纷在香坊法院民二庭严谨、细致的工作下,得到圆满解决,原告省森工总医院与被告哈尔滨林风汽车修配厂在香坊法院主持的第四次调解中终于达成一致协议。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当事人双方多年的矛盾争议,还使香坊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得以顺利落实。
原告省森工总医院与被告哈尔滨林风汽车修配厂于2002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被告租赁原告8间房屋用于经营汽车修配厂。2005年,合同到期。在双方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下,被告仍按原合同继续经营汽车修配厂。后双方发生纠纷,原告诉至香坊院,要求被告迁出,返还其租用的房屋。
案件承办人翟福认真审查和研究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发现案件背后的许多复杂情形。按香坊区建设项目规划,将在原告省森工总医院处建设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其租赁的房屋。被告哈尔滨林风汽车修配厂系倪某某与赵某某夫妻二人经营,倪某某与赵某某称合同到期后,曾向原告提出续签合同,继续租赁原告房屋,原告曾有口头承诺,同意被告继续租用房屋,并出过相关手续。于是,被告又建了厂房并修了一段路,投入很多资金等等,不同意返还租赁房屋,并提出反诉,要求原告给予经济补偿100万元。原告不同意补偿。双方坚持各自主张,僵持不下,矛盾一度激化。办案人翟福认真查阅卷宗,查找双方原始合同等证据。原告数年前单位更名,但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据却不充分,原合同样本原件印章与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印章有异。在经进一步审查中,案件主体又出现新情况。赵某某曾以另一名字成立了林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依然是倪某某与赵某某夫妻二人经营。
香坊法院领导十分重视此案,要求妥善处理案件,争取良好的社会效果,保证区里项目建设落实。办案人翟福连续几周加班工作,费尽周折后,最终查实了案情和相关证据。若就现有证据裁判,很快会有胜负分明的结果,但是,执行环节将会耗费很多时间。为了尽早解决纠纷,有利于案件执行,并使区里建设项目尽快得到落实,主管副院长许汝亮要求加大调解力度,努力解决争议,并与办案人一道就双方争议焦点,制定了多个调解方案。第一次调解,双方有了一些意向,但原告就经济补偿提出了种种不能的理由。第二次、第三调解,双方就被告搬迁日期及搬迁后另行联系设备存放场地等产生分歧。办案人翟福主持第四次调解,副院长许汝亮亲自调解,认真分析双方资金等状况后,阐明双方继续争执下去的利害。最终,原告表示可以补偿被告7.9万元作为其搬出后场地租赁费用,被告同意返还租用原告的房屋,于6月15日前搬迁,逾期搬迁,原告不予补偿。原、被告双方对此结果表示满意,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