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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丹同志2018年1月被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7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8-03-28 15:29:37



王丹丹同志2018年1月被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7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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