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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精心编织谎言骗取钱财16万 构成诈骗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8-01-30 08:53:22


    近日,黑龙江省抚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某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先后3次以各种名义骗取钱财并将其挥霍。法院审理后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3年初,被告人李某以国家预防腐败局东北工作局局长的虚假身份,认识了被害人赵某某,在取得了其信任后, 开始与之频繁接触。2013年6月份,李某编造了妻子的货站需要流动资金运转的理由,先后3次骗取赵某某人民16万元。2013年8月16日,被告人李某在抚远县被公安机关抓获,所得赃款被其全部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3次诈骗他人财物,赃款被全部挥霍,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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